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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22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蓝海投控”)通知,获悉蓝海投控质押的16,481,853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77%)已于2025年8月20日办理完成解除质押登记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起始日期解除质押日期质权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6,481,85367.55%6.77%2023-11-092025-08-20张家港翔博贸易有限公司
合计--16,481,85367.55%6.77%------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蓝海投控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4,399,45310.02%-------
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48,616,03619.97%-------
合计73,015,48929.9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蓝海投控所质押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蓝海投控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标记等情形。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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