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2 月14 日披露《关于 变更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经公司核查,现对上述公告补 充更新如下:
补充更新前:
项目合伙人:李明,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7 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璐,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1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4 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黄恺,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5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补充更新后:
项目合伙人:李明,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2025 年度报告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7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璐,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1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2025 年度报告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黄恺,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5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2025 年度报告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除上述补充更新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