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程士国、马子红、杨继伟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 专项意见:
经核查程士国、马子红、杨继伟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 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控股股东、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