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
002202股票简称:金风科技公告编号:
2026-002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金风科技(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40.9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7%。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
月
日。
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者“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40.9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7%。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相关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
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2024年
月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及2025年第三次A股类别会议、2025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个月、
个月、
个月。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0%。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4年
月
日,第一个限售期于2025年
月
日届满。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锁:
| 序号 | 解除限售条件 | 成就情况 |
| 1 |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 2 |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 3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德师报(审)字(25)第P00001 |
| 序号 | 解除限售条件 | 成就情况 | |||
|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较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2、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 ||||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2、上述“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号]),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56,699,162,790.54元,较2023年的50,457,189,147.74元增长率为12.37%;公司2024年净利润为1,860,446,163.08元,较2023年的1,330,997,963.11元增长率为39.78%。公司2024年业绩完成达到了《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要求,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
| 4 |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S/A/B,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C/D,则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 首次授予的460名激励对象中:(1)有1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有2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评价结果为C/D,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0%,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3)443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评价结果为S/A/B,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4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40.90万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为上述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鉴于公司1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激励计划》相关规
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人调减为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015万股调整至3,940万股;上述激励对象原获授股份数中的部分将调整至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万股调整为
282.8173万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由
4.09元/股调整为
3.95元/股。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
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根据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7.90万股,拟回购注销总数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总数的
3.03%,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3%。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
人。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140.9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7%。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2026年
月
日。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首次获授的权益数量(万股) | 已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剩余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 一、高级管理人员 | ||||||
| 1 | 武钢 | 董事长、总工程师 | 40 | 0 | 12 | 28 |
| 2 | 曹志刚 | 副董事长、总裁 | 40 | 0 | 12 | 28 |
| 3 | 刘日新 | 副总裁 | 30 | 0 | 9 | 21 |
| 4 | 高金山 | 副总裁 | 40 | 0 | 12 | 28 |
| 5 | 王宏岩 | 首席财务官 | 30 | 0 | 9 | 21 |
| 6 | 马金儒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 | 30 | 0 | 9 | 21 |
| 7 | 翟恩地 | 总工程师 | 30 | 0 | 9 | 21 |
| 8 | 李飞 | 副总裁 | 40 | 0 | 12 | 28 |
| 9 | 吴凯 | 副总裁 | 40 | 0 | 12 | 28 |
| 10 | 陈秋华 | 副总裁 | 30 | 0 | 9 | 21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433人) | 3,453.00 | 0 | 1,035.90 | 2,417.10 | ||
| 合计 | 3,803.00 | 0 | 1,140.90 | 2,662.10 | ||
注:1、薛乃川先生自2025年8月4日起,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
2、上述表格中,不包括离职激励对象及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C/D的激励对象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 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股)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98,722,667 | 2.34% | -11,409,000 | 87,313,667 | 2.07%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4,126,344,980 | 97.66% | 11,409,000 | 4,137,753,980 | 97.93% |
| 三、总股本 | 4,225,067,647 | 100.00% | 0 | 4,225,067,647 | 100.00% |
注:上表变动情况仅考虑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实际变动结果以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