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马国际(002210)_公司公告_飞马国际: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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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马国际: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3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5-023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获通过提案:《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公司”或“公司”均指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1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赵力宾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授权股东)共342人,代表股份905,730,5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342%。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795,705,6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999%。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39人,代表股份110,024,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44%。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或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授权股东)共340人,代表股份110,044,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51%。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同意的其他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提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6,178,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12%;反对2,743,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9%;弃权16,809,2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42,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492,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2322%;反对2,743,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29%;弃权16,809,2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42,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749%。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0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6,177,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11%;反对2,743,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9%;弃权16,810,1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43,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6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491,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2314%;反对2,743,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29%;弃权16,810,1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43,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757%。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3.00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6,108,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36%;反对2,743,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9%;弃权16,878,4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43,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42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1693%;反对2,743,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29%;弃权16,878,4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43,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378%。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4.00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6,091,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17%;反对3,051,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9%;弃权16,587,4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44,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405,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1536%;反对3,051,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30%;弃权16,587,4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44,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734%。

表决结果:通过提案5.00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886,255,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98%;反对2,894,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96%;弃权16,580,5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32,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569,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3027%;反对2,894,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03%;弃权16,580,5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32,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67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6.00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6,236,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77%;反对2,901,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4%;弃权16,592,1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44,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551,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2856%;反对2,901,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68%;弃权16,592,1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44,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776%。

表决结果:通过提案7.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884,883,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84%;反对4,055,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7%;弃权16,791,4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94,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198,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0563%;反对4,055,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50%;弃权16,791,4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94,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587%。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8.00 《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66,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559%;反对61,535,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120%;弃权25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2%。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95,672,8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0%)回避本提案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54,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494%;反对61,535,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185%;弃权25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2%。

表决结果:未通过

提案9.00 《关于2025年度公司融资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6,184,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19%;

反对2,744,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1%;弃权16,801,2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44,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498,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2380%;反对2,744,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44%;弃权16,801,2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44,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676%。表决结果:通过提案10.00 《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884,846,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42%;反对4,302,8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51%;弃权16,581,0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51,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0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161,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0224%;反对4,302,8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01%;弃权16,581,0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51,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675%。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11.00 《关于与新网银行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054,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8248%;反对3,151,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33%;弃权16,851,9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84,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119%。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95,672,8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0%)回避本提案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041,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227%;反对3,151,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36%;弃权16,851,9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84,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137%。表决结果:通过提案12.00 《关于开展业务合作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90,535,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2618%;反对2,709,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23%;弃权16,812,2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44,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759%。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95,672,8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0%)回避本提案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522,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2598%;反对2,709,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26%;弃权16,812,2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44,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776%。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13.00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6,441,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04%;反对2,730,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15%;弃权16,558,4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44,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756,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4719%;反对2,730,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4811%;弃权16,558,4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44,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470%。

表决结果:通过提案14.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885,750,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41%;反对3,305,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9%;弃权16,674,4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44,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065,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439%;反对3,305,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36%;弃权16,674,4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44,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524%。

表决结果: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对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以及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并向股东大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赖少勇、高纪委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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