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1证券简称:ST宏达公告编号:2025-048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1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09月2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15号3603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8) |
| 3.0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8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其中议案2.00、3.01、3.02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0日上午9:00-12:00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
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15号3603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4036071传真:021-64036081-8088
联系地址: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15号3603室。
邮政编码:200023
联系人:王燕杰黄磊
电子邮箱:zhengquanbu@002211sh.com
5、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09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1
2.投票简称:宏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4.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8) | ||||
| 3.0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 | ||||
| 3.0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
| 3.0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 | ||||
| 3.0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 | ||||
| 3.0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 ||||
| 3.0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 ||||
| 3.0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 | ||||
| 3.08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 √ | ||||
| 投票人签字:备注: | ||||||
特别说明事项: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
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1)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2)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3)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5)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