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日新能(002218)_公司公告_拓日新能:关于控股股东未减持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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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12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未减持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欣投资”)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2,249,004股,即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3%。

近日,公司收到奥欣投资出具的《关于未减持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结合市场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奥欣投资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不再减持原计划额度内的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奥欣投资未减持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奥欣投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
奥欣投资控股股东397,590,71428.23%

二、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并决定提前终止。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奥欣投资出具的《关于未减持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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