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1证券简称:东华能源公告编号:2025-066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达到1%
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石油”)及其一致行动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计划自2025年4月9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9%,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固定价格区间,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二、增持计划的进展及实施情况
2025年9月24日,公司披露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2025年9月29日,公司收到东华石油及其一致行动人马森能源(张家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森张家港”)出具的《关于增持东华能源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告知函》,马森张家港自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29日收盘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0,19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8%,合计增持金额为17,946.9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东华石油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从41.00%增加至42.28%,
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东华石油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继续按照计划择机开展股份增持。
三、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具体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马森能源(张家港)有限公司 | |||||
| 住所 | 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2310室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29日 | |||||
| 权益变动过程 | 马森张家港自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29日收盘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0,19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8%,合计增持金额为17,946.9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东华石油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从41.00%增加至42.28%,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 |||||
| 股票简称 | 东华能源 | 股票代码 | 002221 | |||
| 变动方向 | 上升?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其他变动(请注明)股数(万股) | 增持/减持/其他变动(请注明)比例(%) | ||||
| A股 | 2,019.07 | 1.28% | ||||
| 合计 | 2,019.07 | 1.28%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 | ?□□(请注明)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其他□(请注明)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东华石油 | 325,360,000 | 20.64% | 325,360,000 | 20.64% | |
| 周一峰 | 152,610,440 | 9.68% | 152,610,440 | 9.68% | |
| 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 | 131,296,700 | 8.33% | 131,296,700 | 8.33% | |
| 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 | 31,684,854 | 2.01% | 31,684,854 | 2.01% | |
| 马森能源(张家港)有限公司 | 5,309,300 | 0.34% | 25,500,000 | 1.62% | |
| 合计持有股份 | 646,261,294 | 41.00% | 666,451,994 | 42.28%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31,803,464 | 33.74% | 551,994,164 | 35.02%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14,457,830 | 7.26% | 114,457,830 | 7.26%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公司2025年4月9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控股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2025年4月9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9%,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 是?否□ |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东华石油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 7.备查文件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东华石油和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期间、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并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东华石油和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东华能源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