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邦股份(002237)_公司公告_恒邦股份:关于恒邦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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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邦股份:关于恒邦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11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邦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237,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债券代码:127086,债券简称:恒邦转债

转股价格:11.19元/股

转股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9年6月11日

自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10月10日,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恒邦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1.19元/股)的130%(即14.55元/股)。

若在未来触发“恒邦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根据《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公司将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恒邦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32号)核准,公司于2023

年6月12日公开发行了3,16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16,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0,032,603.77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29,967,396.2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3)第000031号验证报告。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经深交所同意,公司316,000.00万元可转债于2023年7月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恒邦转债”,债券代码“127086”。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根据《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恒邦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6月16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12月18日至2029年6月11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公司于2024年6月4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5),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恒邦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46元/股调整为11.3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1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恒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公司于2025年6月4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9),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恒邦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33元/股调整为11.1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1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恒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恒邦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2)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自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10月10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恒邦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1.19元/股)的130%(即14.55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若在未来触发“恒邦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将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恒邦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恒邦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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