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2、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期末未分配利润1,695,290,397.98元。母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159,499,538.58元,因母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余额390,499,279.68元已超公司注册资本763,017,000元的50%,本期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1,197,415,316.03元,减去2025年已分配利润114,452,550.00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242,462,304.61元。因此,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42,462,304.61元。
3、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发展、长远利益、未来投资计划以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公司拟以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的总股本763,017,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4,452,550.00元。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1,128,009,754.61元暂不分配。公司2025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4、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114,452,55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7.29%。
5、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若公司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回购专户内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而全部或部分实际授出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变化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14,452,550.00 | 114,452,550.00 | 114,452,550.00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68,026,879.84 | 0 | 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7,645,794.97 | 122,351,668.35 | 389,046,168.9 |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695,290,397.98 |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242,462,304.61 |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否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343,357,650.0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68,026,879.84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09,681,210.74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411,384,529.84 |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是?否 | ||
其他说明:
公司2023-2025年累计分红(含回购注销金额)总额达411,384,529.84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平均净利润的30%。因此,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占对应总资产的比例为8.35%、6.41%,均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50%。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