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魏紫)本人作为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指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本人魏紫,生于1980年,博士学历,毕业于吉林大学,曾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2011年)、副教授(2013年)、财务会计系副主任(2023年),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会计系党支部书记、教授。报告期内,经自查,本人任职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及作为候选人期间,公司共召开
次董事会、
次股东会。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积极讨论和独立监督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2025年度出席会议(含作为候选人出席)的情况如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出席股东会次数 |
| 魏紫 | 6 | 1 | 5 | 0 | 0 | 否 | 3 |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在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切实履行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
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审计委员会 | 4 | 4 | 0 | 0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1 | 1 | 0 | 0 |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详细信息如下:
| 时间 | 会议届次 | 涉及事项 | 意见 |
| 2025年4月28日 | 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 |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 同意 |
| 2025年8月28日 | 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 |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同意 |
| 2025年8月28日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同意 |
| 2025年9月15日 | 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 |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同意 |
| 2025年10月27日 | 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 |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 同意 |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2 | 2 | 0 | 0 |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详细信息如下:
| 时间 | 会议届次 | 涉及事项 | 意见 |
| 2025年8月28日 |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 | 关于调减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同意 |
| 2025年10月27日 |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 | 关于公司境外业务运营模式调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同意 |
(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殊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重大事项、方式及结果等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审阅公司相关定期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全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关注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作出审慎周全的判断和决策。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我持续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督促公司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等义务,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我通过积极关注互动易等平台公司股东的提问,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在履行职责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及内容、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等情况
2025年度,公司继续秉持“悦享健康”的品牌理念,持续强化“家庭厨房+公益厨房+太空厨房”的品牌价值体系,坚持深耕小家电主业,致力于为公司与股东创造长期价值。公司不断加强运营风险管控,优化管理加强内控,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积极开展公益项目,提升企业社会责任。2025年度任期内,我通过到公司实地考察、和重要部门负责人交流、走访调研公司位于全国多地的终端门店等方式对公司生产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规范运作、内部控制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凭借在财务会计领域的长期教学、研究与管理经验,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将专业监督与咨询重点聚焦于公司的财务治理与内部控制体系。我重点审阅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编制过程的规范性与信息质量,关注主要会计政策的执行一致性、重大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财务内控关键环节的有效性。同时,我对公司预算管理体系、资金运营效率、成本控制机制及关联交易合规性进行了审视与评估。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持续关注国内外财务会计准则、资本市场信息披露法规以及相关监管要求的变化趋势,评估其对公司财务报告及运营的潜在影响,并在董事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审议财务议案时,恪守独立立场,提供审慎、专业的判断意见,致力于促进公司治理水平与透明度的不断提升,切实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2025年度,本人共参加现场工作
天。
(七)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不断推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努力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八)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同时平时注重自学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各类监管培训活动,不断
提升自我履职能力,加强代表中小股东监督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减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减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宁宁、韩润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8条所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境外业务运营模式调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境外业务运营模式调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宁宁、韩润、朱宏韬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8条所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上述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完整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如实呈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上述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6年,本人将进一步加强学习,紧密关注资本市场发展变化和公司经营现状,持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继续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运作,助力提升公司诚信、规范、自律、积极向上的良好形象。
报告人:魏紫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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