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集团(002244)_公司公告_滨江集团: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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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15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珠海阿巴马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7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红利72号基金”)、珠海阿巴马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7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红利73号基金”)、珠海阿巴马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7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红利74号基金”)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89,522,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8%),上述股东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9,522,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8%)。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珠海阿巴马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7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珠海阿巴马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7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珠海阿巴马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7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红利72号基金37,600,0001.21%
红利73号基金22,972,5000.74%
红利74号基金28,950,0000.93%
合计89,522,5002.88%

红利72号基金、红利73号基金、红利74号基金为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为长期持续投入乡村振兴、社会公益事业提供资金支持

2、股份来源:大宗交易买入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红利72号基金、红利73号基金、红利74号基金预计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9,522,500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88%(若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利72号基金、红利73号基金、红利74号基金不存在关于持有本公司股份相关的意向或承诺,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三)减持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减持的情形

经自查,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被查文件

1、股东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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