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集团(002244)_公司公告_滨江集团: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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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集团: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24

证券代码:002244证券简称:滨江集团公告编号:2025-059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控股股东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5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9,522,500股的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控股”)之一致行动人珠海阿巴马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7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元享红利72号”)、珠海阿巴马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7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元享红利73号”)、珠海阿巴马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7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元享红利74号”)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9,522,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8%)。

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2025年12月15日,元享红利72号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票17,2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5%;元享红利73号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票7,975,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6%。2025年12月16日,元享红利74号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票7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5%。该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1,934,053,972股下降至1,908,033,2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62.16%下降至61.32%。

2025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3日期间,元享红利72号、元享红利73号和元享红利74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4,44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4%。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股份数量(股)
元享红利72号集中竞价2025/12/19——2025/12/223,000,000
元享红利73号集中竞价2025/12/19——2025/12/223,000,000
大宗交易2025/12/191,513,000
元享红利74号集中竞价2025/12/17——2025/12/236,934,000
合计14,447,000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1,908,033,272股下降至1,893,586,2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61.32%下降至60.86%。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秋涛北路73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3日
权益变动过程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3日期间,元享红利72号、元享红利73号和元享红利74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4,44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4%。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由1,908,033,272股下降至1,893,586,2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61.32%下降至60.86%。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有公司股份由1,908,033,272股下降至1,893,586,2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61.32%下降至60.86%。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股票简称滨江集团股票代码002244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1444.70.46
合计1444.70.46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滨江控股1,413,012,87245.41341,413,012,87245.4134
戚金兴371,598,60011.9430371,598,60011.9430
戚加奇31,040,0000.997631,040,0000.9976
元享红利71号28,880,0000.928228,880,0000.9282
元享红利72号20,325,0000.653217,325,0000.5568
元享红利73号14,996,8000.482010,483,8000.3369
元享红利74号28,180,0000.905721,246,0000.6828
合计持有股份1,908,033,27261.32311,893,586,27260.858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629,334,32252.36591,614,887,32251.9015
有限售条件股份278,698,9508.9572278,698,9508.9572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公司于2025年11月15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否√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否√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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