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9证券简称:大洋电机公告编号:2025-124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115)。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裁刘自文女士、董事兼副总裁刘博先生、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伍小云先生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27日至2026年
月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50,000股、230,000股、300,000股。
近日,公司收到刘自文女士、刘博先生、伍小云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自文女士、刘博先生、伍小云先生已按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完成了股份减持。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的相关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刘自文 | 集中竞价 | 2025.12.3-2025.12.5 | 10.72-11.09 | 11.05 | 349,981 | 0.0144% |
| 刘博 | 集中竞价 | 2025.12.3-2025.12.5 | 10.75-11.20 | 11.05 | 230,000 | 0.0094% |
| 伍小云 | 集中竞价 | 2025.12.3-2025.12.5 | 10.86-11.15 | 11.06 | 300,000 | 0.0123% |
| 合计 | - | - | - | - | 879,981 | 0.0361% |
董事兼副总裁刘自文女士、刘博先生,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伍小云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注:(
)减持比例以2025年
月
日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股份数量为计算依据,下同。(
)减持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股份。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刘自文 | 合计持有股份 | 1,425,730 | 0.0585% | 1,075,749 | 0.044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56,434 | 0.0146% | 6,453 | 0.0003%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69,296 | 0.0439% | 1,069,296 | 0.0439% | |
| 刘博 | 合计持有股份 | 922,130 | 0.0378% | 692,130 | 0.028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0,534 | 0.0095% | 534 | 0.000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91,596 | 0.0284% | 691,596 | 0.0284% | |
| 伍小云 | 合计持有股份 | 1,249,530 | 0.0513% | 949,530 | 0.039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12,384 | 0.0128% | 12,384 | 0.0005%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937,146 | 0.0385% | 937,146 | 0.0385% | |
注:上述比例合计数误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刘自文女士、刘博先生、伍小云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刘自文女士、刘博先生、伍小云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其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