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1证券简称:东方雨虹公告编号:2025-080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触及
%整数倍的公告股东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自2025年1月10日《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监会公告〔2025〕1号,以下简称“《适用意见》”)颁布并生效以来,因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办理完成回购股份注销总股本由2,436,315,528股变更为2,388,699,866股,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持股比例由原22.2349%被动增加至
22.6781%。本次权益变动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4,171.224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2.6781%。
2、本次权益变动原因:公司于2025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李卫国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10月23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和情形除外)以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6,382,18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94%)。公司于近日收到李卫国先生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李卫国先生于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9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19.8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781%。
3、本次权益变动后,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持股比例由
22.6781%减少至22.0000%。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适用意见》规定,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4、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说明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李卫国、李兴国 | ||||
| 住所 | 李卫国:长沙市雨花区小林子冲********李兴国:北京市顺义区杨镇地区双阳南区**********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9日 | ||||
| 权益变动过程 | 李卫国先生于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9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19.8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781%(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256%;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19.8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525%)。减持原因主要用于偿还债务。本次权益变动后,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持股比例由22.6781%减少至22.0000%。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 ||||
| 股票简称 | 东方雨虹 | 股票代码 | 002271 | ||
| 变动方向 | 上升□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东姓名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变动方式 | 股数(万股) | 变动比例(%) | |
| 李卫国 | A股 | 减持 | 1,619.8200 | 0.6781 | |
| 合计 | - | 1,619.8200 | 0.6781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不适用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东姓名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李卫国 | 合计持有股份 | 53,080.2887 | 22.2214 | 51,460.4687 | 21.5433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3,080.2887 | 22.2214 | 51,460.4687 | 21.5433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 | 0.0000 | ||
| 李兴国 | 合计持有股份 | 1,090.9355 | 0.4567 | 1,090.9355 | 0.4567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90.9355 | 0.4567 | 1,090.9355 | 0.4567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 | 0.0000 | ||
| 合计持有股份 | 54,171.2242 | 22.6781 | 52,551.4042 | 22.0000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4,171.2242 | 22.6781 | 52,551.4042 | 22.000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 | 0.0000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公司于2025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李卫国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10月23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和情形除外)以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6,382,18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94%)。减持原因主要用于偿还债务。本次权益变动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上表中若出现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李卫国先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
2、李卫国先生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承诺,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卫国先生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