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8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为紧急会议,召集人已对本次紧急会议作出说明,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于2025年12月9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嵇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增加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嵇敏先生、张建云女士、钟新娣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可向控股股东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人民币250,000万元。
现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控股股东申请增加借款额度,本次额度增加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从人民币250,000万元增加至310,000万元,借款期限、利率等其他条款不变,公司无须就本次借款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措施。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本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借款事项的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增加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9)。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届时将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
月
日(星期四)14:3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加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20)。
特此公告。
|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董事会 |
|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