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相关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授权有效期至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前,公司监事会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及监事会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章程最终修订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授权有效期至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
(《〈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章程》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