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农发展(002299)_公司公告_圣农发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修订)

时间:

圣农发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修订)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27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给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竞争力,同时规范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加强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七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公司及下属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第二条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只限于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如豆粕、玉米、油脂等,目的是借助商品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有效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锁定经营利润。公司从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市场交易,不得进行场外市场交易。

第四条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数量不得超过公司生产经营规模需求总量,商品期货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

第五条 商品期货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相应的套

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出标的存货周转的时间。第六条 公司应以公司名义设立专门的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第七条 公司应具有与套期保值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应科学调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并应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第八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从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相关业务人员和操作人员,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第九条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对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修订,确保制度能够适应实际运作和新的风险控制需要。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组织建立期货决策委员会,具体负责期货及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关事宜,负责制定公司期货及金融衍生品业务等相关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核准交易决策。第十一条 期货决策委员会将指定财务部负责人、内部审计部负责人、证券部负责人组成风险评估和监督小组(下文以下简称“风控小组”),进行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风险控制策略和程序的评价和监督,及时识别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并采取补救措施。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具体职责为:

(一)听取下设机构的工作报告,批准授权范围内的期货及金融衍生品交易方案;

(二)负责制定公司套期保值工作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决定工作原则和方针;

(三)负责交易风险的应急处理;

(四)负责向董事会提交年度报告;

(五)制定、调整套期保值交易方案;

(六)执行具体的套期保值交易;

(七)其他日常联系和管理工作。

风控小组具体职责为:

(一)定期或不定期对现行的套期保值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确保其与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管理水平相一致;

(二)负责对公司从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章 审批权限

第十二条 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

(二)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交易。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第十三条 期货决策委员会授权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具体执行套期保值业务。各项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严格限定在经批准的套期保值计划内进行,不得超范围操作。

第四章 授权制度

第十四条 公司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操作实行授权管理。商品期货交易授权书由期货决策委员会授权的人员签署,交易授权书应列明有权交易的人员名单。

第十五条 公司与商品期货经纪公司订立的开户合同,应按公司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程序审核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期货决策委员会授权的人员签署。第十六条 商品期货交易授权书签发后,须及时在相关部门如公司期货决策委员会、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证券部等备案。被授权人只有在取得书面授权后方可进行授权范围内的操作。被授权人应当在商品期货交易授权书载明的授权范围内诚实并善意地行使该权利。

第十七条 如因各种原因造成被授权人变动的,授予该被授权人的权限应立即予以调整,同时应由授权人立即通知业务相关各方。自通知之时起,原被授权人不再享有原授权书授予的一切权利。

第五章 套期保值业务流程

第十八条 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负责对参保商品期货的市场行情、期现货订单、库存情况进行研究,加强日常监控,拟定保值方案。

(一) 业务管理原则与规定

1、 期货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I.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的商品期货业务仅限于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期货品种,不以投机交易为目的。

II.公司关于金融投资业务集中由公司统一安排和管理,任何分、子公司不得自行开展期货业务。

III.公司开展期货业务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2、期货资金账户管理原则

期货保证金账户由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和风控小组共同管理:

I.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负责开户事宜。由市场部根据套保方案,提出入金和追加保证金的需求,财务部负责安排入金和追加保证金;套保方案完成后,

市场部负责操作出金。套保方案执行过程中,浮盈利润不允许二次投入。II.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和风控小组都需有资金账号权限,可以随时查看账户情况。

III.风控小组核对账户资金无误,汇总发布周报和月报。IV.当套保账户风险度达到80%,风控小组需要提出风险预警到市场部,市场部根据套保方案,判断是否提出追加保证金的需求;当账户风险度达到90%,风控小组介入,和市场部负责人确认是否按止损计划执行,并且确认是否要追加保证金,并同步汇报至期货决策委员会。Ps:风险度 = 被锁定资金/账户总资金×100%

3、公司通过期现结合的采购模式,最大程度防范和规避市场价格风险。在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之前,原则须由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编制具有交易目的、交易方案、方案可行性分析、资金需求、风险因素、止损措施等内容的采购方案和套保方案。

4、套保方案应包括拟套保数量、资金需求计划、合约选择、建仓价位、止盈止损等内容,其中止损目标不得超过该方案交易总金额的10%,止损金额可以将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后适用前述规定。

5、套保方案审批与执行

I.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提供套保方案,并经期货决策委员审批后实施。 II.达到止损计划,风控人员须立即要求平仓止损。特殊情况需继续持有时,须报告期货决策委员会,获批后重新制定方案执行。 III.各审批责任人必须保证在收到方案后3小时内回复。通过后,由财务部安排资金办理。

(二) 方案的执行和报告原则

1、交易操作:交易员须严格按审批方案操作,把交易所每日结算账单,提交风控小组及财务部审批人员。

2、风控小组出具期货汇总报告提供给期货决策委员会。任何人发现方案执

行偏差,如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

I.头寸数量超过套保方案规定数量。II.交易合约与套保方案不符。III.交易期货合约方向,和套保方案背离。IV.交易品种与套保方案不符。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情况,都有责任第一时间报告期货决策委员会,同时同步报告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负责人。由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负责人责令期货交易员进行纠正,交易员需无条件执行。

3、遇贸易争端、重大市场/规则变化严重背离预期或方案未执行时,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发起人须重新评估或修订方案,经审批后执行。

(三) 资金支付和结算监控

1、入金:期货入金由期货交易员发起《期货付款审批单》,注明入金具体用途,并附上审批后的操作方案经审批程序后,由财务部统筹安排付款。

2、资金调拨:风控小组监控保证金,对闲置较多者提示并与交易部门协商后调拨划回。

3、风险监控:风控小组监控交易及资金,确保按方案执行。发现基差/价差偏离原方案,须立即市场部负责人及风控负责人预警,并指令交易员严格执行止损。

4、监控程序:风控小组审核账单与报告一致性,调整差错,以固定格式发送报告至期货决策委员会。

(四)现货交割规则

涉及现货交割的项目,要提前制定期货交割计划,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协调资金收付和发票的开具安排,并在现货交割完毕后10日内完成对项目的总清算,保证合同、收货、付款、发票金额相符,账务记录清晰准确。

第十九条 套期保值业务流程:由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进行研究决策,确定书面方案→期货决策委员会审批→财务入金→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负责人根据

套保方案下达指令→交易员下单。第二十条 资金调拨流程:由交易员依据操作指令实施操作→填报套期保值交易申请表→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负责人审批→资金调拨负责人审批→财务部进行资金调拨并备案。第二十一条 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依据套期保值方案对持有的商品期货合约在临近交割日时,对需要继续持有的头寸,可进行移仓操作,即平近月、开远月将持仓移至远月合约;对需要进行实物交割的合约,应及时知会财务部、采购部安排交割。

(一)平仓操作流程:交易员填报平仓申请表→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负责人审批→交易员依据操作指令实施操作→档案管理员备案。

(二)移仓操作流程:交易员填报移仓申请表→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负责人审批→交易员依据操作指令实施操作→档案管理员备案。

(三)交割操作流程:具体流程见附件。

第六章 风险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化解风险。

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套期保值交易方案中必须披露相关风险;套期保值交易方案应当采取合理的交易策略,降低追加保证金的风险。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前必须做到: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充分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点,制定切合实际的业务计划。

2、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保证金及清算资金的收支。

3、建立持仓预警报告和交易止损机制,防止交易过程中由于资金收支核算和套期保值盈亏计算错误而导致财务报告信息的不真实性。

4、防止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5、确保交易指令的准确、及时、有序记录和传递。

6、谨慎选择商品期货经纪公司,与期货经纪公司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充分利用期货经纪公司服务资源。

7、合理设置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8、套期保值业务人员要求:有较好的经济基础知识及管理经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高的业务技能。熟悉期货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法律、法规及期货交易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自身行为,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期货业务开户及经纪合同签订程序如下:

(一)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选择具有良好资信和业务实力、运作规范的期货经纪公司,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作为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合作单位。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员代表公司与期货经纪公司签订期货经纪合同书,并办理开户手续。

风控小组应随时跟踪了解商品期货经纪公司的发展变化和资信情况,并将有关发展变化报告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负责人和财务部负责人,以便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更换商品期货经纪公司。

第二十五条 风控小组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第二十六条

(一)财务部负责资金风险控制,建立风险控制系统,具体包括:

1、 根据每日期货账户结算单建立套保期货头寸台账。

2、根据现货合同套保对应规则,建立套保现货头寸台账。

3、建立期货转现货对应头寸管理台账,监督监控套保头寸平仓及交割的执行,防范投机化风险。

4、 交易保证金额度及交易持仓头寸,对可能发生的保证金追加作风险提示。

5、每日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头寸浮动盈亏及账户风险度进行信息发布。

(二)风控小组负责操作风险的监控,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报告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负责人:

1、商品期货业务有关人员违反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

2、商品期货经纪公司的资信情况不符合公司的要求。

3、公司具体的套期保值方案不符合有关规定。

4、期货交易员的交易行为不符合套期保值方案。

5、公司商品期货头寸的风险状况影响到套期保值业务的正常进行。

6、公司商品期货业务出现或将出现有关的法律风险。

(三)风险处理程序

1、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应及时召开套保决策与执行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分析讨论风险情况及应采取的对策。

2、相关人员执行公司的风险处理决定。

3、明确公司套期保值交易和风险厌恶(严格根据具体的套保方案执行),以及对越权行为的惩罚。

4、交易错单处理程序:当发生属商品期货经纪公司过错的错单时,由交易员及时通知商品期货经纪公司,并由经纪公司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再向商品期货经纪公司追偿产生的损失;当发生属于公司交易员过错的错单时,交易员应立即报告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负责人,并下达相应的指令,相应的交易指令要求能消除或尽可能减少错单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套期保值过程正常进行。公司应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应特别注意一下以下可能要求追加保证金或被强行平仓的情形:

1、期货市场出现涨跌停板;

2、期货持仓临近交割月份;

3、期货持仓超过交易所限额;

4、期货持仓临近交割月份未调整为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持仓标准;

5、期货持仓出现浮亏;

6、其他可能要求追加保证金或强行平仓的情形;

7、传统节假日前需要保障保证金满足交易需求。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配备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电子计算机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套期保值业务及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第七章 报告制度

第二十九条 交易员每周向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负责人报告新建头寸情况、计划建仓及平仓头寸情况、保值后库存净敞口变动情况及最新市场信息等情况。当市场价格发生异常波动影响到套期保值过程的正常进行的情况时,交易员应立即报告给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负责人。公司相关部门应当跟踪期货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期货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向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期货交易授权执行情况、交易头寸情况、风险评估结果、交易盈亏状况、止损规定执行情况等。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交易,应当及时跟踪期货与已识别风险敞口对冲后的净敞口价值变动,对套期保值效果进行持续评估。

第三十条 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下单员与商品期货经纪公司进行商品期货交易相关对账事宜,信息同步至财务BP,定期向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负责人、财务总监及商品期货管理相关部门报送商品期货业务结算单,包含汇总持仓状况、结算盈亏状况及保证金使用状况等信息,并定期报送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性评价报告。同时需要提供账单查询权限给财务BP。风控专员应加强对超限额交

易和保证金给付的及时监控,一旦发现未按事先计划进行的交易等违规操作事项,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三十一条 每月结束后,财务部编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盈亏明细表,报送到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及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部门。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应于每月向期货决策委员会报告总体头寸状况、新建头寸状况、计划建仓及平仓状况、结算盈亏状况、持仓风险状况、保证金使用状况,现货的库存、仓单及交割情况,市场信息,操作思路和计划等基本内容。

第八章 保密制度

第三十二条 公司商品期货业务相关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

第三十三条 公司商品期货业务相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套期保值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商品期货交易有关的信息。亦不得泄露本公司其他可能对套期保值效果产生间接影响的信息,如公司库存信息、采购信息、生产经营信息等。若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泄露并产生的任何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同时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章 信息披露

第三十四条 公司已实施的套期保值业务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以将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后适用前述规定。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出现前款规定的亏损情形时,还应当重新评估套期关系的有效性,披露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未按预期抵销的原因,并分别披露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情况等。

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交易,在披露定期报告时,可以同时结

合被套期项目情况对套期保值效果进行全面披露。套期保值业务不满足会计准则规定的套期会计适用条件或未适用套期会计核算,但能够通过期货交易实现风险管理目标的,可以结合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等说明是否有效实现了预期风险管理目标。第三十五条 公司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披露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信息。若因未严格按本制度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操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章 应急处理预案

第三十六条 公司执行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方案时,如遇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继续进行该业务将造成风险显著增加、可能引发重大损失时,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应充分分析,并在最短时间内平仓。同时将信息同步于期货决策委员会、风控小组。第三十七条 如因地震、泥石流、滑坡、洪水、旱灾、台风、龙卷风、火灾、暴乱、骚乱、战争、恐怖袭击、传染病疫情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按中国期货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期货合约及相关合同的规定处理。第三十八条 如公司所在地发生停电、计算机及企业网络故障致使交易不能正常进行的,公司应及时启用备用无线网络、笔记本电脑等设备或通过电话等方式委托期货经纪公司进行交易。

第三十九条 因公司生产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不能按时进行交割的,公司应采取必要措施及时平仓或组织货源交割。

第十一章 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十条 公司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交易原始资料、结算资料等业务档案保存至少15年。

第四十一条 公司对商品期货业务开户文件、授权文件、各类内部报告等档案应保存至少15年。

第十二章 责任追究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交易指令、资金拨付、下单、结算、内控审计等各有关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的,风险及损失由公司承担。违反本制度规定或超越权限进行的资金拨付、下单交易等行为的,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报告义务的,由行为人对风险或损失承担个人责任;公司将区分不同情况,对违规行为人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并通过法律途径向其追究民事赔偿责任;违规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公司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抵触的,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并由董事会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所属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公司的参股公司从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业绩造成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则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的规则解释权归于公司董事会。

附表一: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交易申请表

套保现货品种: 选定的套保期货合约:

套保入市时间: 预计套保手数合计:

期货账户资金总额: 计套保资金额度:

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交易员签字:

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负责人签字:

资金调拨负责人签字: 总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二: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套期保值移仓申请表

原套保合约: 移仓后套保合约:

移仓手数: 移仓后持仓成本价格区间:

移仓前资金账户资金总额: 移仓后套保资金占用额度:

交易员签字: 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负责人签字:

总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三: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交割申请表

交割合约: 交割手数:

交割占用资金额: 交割时间区间:

交割仓库地点: 交割费用预计:

交割操作员: 饲料原料采购市场部负责人:

资金调拨人签字: 总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四:

附表五:

(一)仓单业务流程:

1、仓单注册流程

1.1 仓库仓单

通过会员提交交割预报申请表 → 待交易所确认审批后,扣除预报定金 →在30天有效期内,与货主联系提货事宜 → 入库验重/抽样检验 → 确认到货数量,交易所审批并退还预报定金 → 收到检验报告后上报交易所,由交易所或委托机构核查 → 结清相关费用,提交仓单注册申请 → 交易所审批 → 结束。

1.2 厂库仓单

联系厂库申请注册仓单 → 与厂库结清货款等费用,厂库提交注册申请 →厂库向交易所提交担保 → 交易所审批 → 结束。

2、仓单注销流程

提交仓单注销申请表 → 交易所审批并出具《提货通知单》 → 在交易所规定时间内,凭《提货通知单》密码、提货人身份证、单位证明等材料办理出库手续。

(二)交割业务流程:

1、滚动交割流程

在配对日,根据公布信息填报意向或被动配对交割信息 → 卖方支付剩余货款,收到仓单。

2、一次性交割流程

持仓保证金转为交割预付款 → 由卖方提交仓单 → 提交买入意向(配对)→ 卖方支付剩余货款,收到仓单。

3、期转现

期转现是指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同时进行数量相当的期货交易和现货或者其他相关合约交易的行为。

申请方式:

I. 客户申请,会员审批。II. 会员代客户申请并审批。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