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路桥”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致,新增股份将于2025年12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3.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团建工集团”)参与本次发行。本次权益变动后,兵团建工集团持股比例从46.34%稀释至36.8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9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25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0,487,47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07元,均为现金认购,募集资金总金额1,548,584,019.18元。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将于2025年12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268,291,582股增加至1,648,779,056股。
公司控股股东兵团建工集团参与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兵团建工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由587,775,651股增加至607,431,670股,持股比例由46.34%被动稀释至36.84%。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住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民路113号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12月26日 | ||
| 股票简称 | 北新路桥 | 股票代码 | 002307 |
| 变动方向 | 上升□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 | 增持股数(万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 A股 | 19,656,019 | 持股比例被动减少9.5% | ||||
| 合计 | 19,656,019 | 持股比例被动减少9.5%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其他□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兵团建工集团 | 587,775,651 | 46.34% | 607,431,670 | 36.84%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87,775,651 | 46.34% | 587,775,651 | 35.65%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19,656,019 | 1.19%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 是?否□ | |||||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兵团建工集团在本次定增获得的股份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 |||||
| 7.备查文件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 | ||||||
公司将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