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特(002324)_公司公告_普利特: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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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23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普利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

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

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名,实到董事

名。

、董事长周文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与会各位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会议以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为了更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从固定资产持有目的、管理方式以及实际使用状况出发,拟对改性材料业务板块相关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年折旧率进行变更。

公司本次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估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亦不会对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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