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5日在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十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胥飞飞、仇向东、叶肖剑、曾平良、姜宁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晓茹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并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1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处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市场寻找、原股东或标的公司股份回购等方式,处置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福建宁德智享无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7.3346%),并授权管理层在交易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的情况下全权处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1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处置参股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