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永安药业股票代码:002365
信息披露义务人1:陈勇住所:湖北省武汉市***通讯地址:湖北省潜江市经济开发区广泽大道2号权益变动性质:持股不变
信息披露义务人2: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团风县城南工业园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9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录 ...... 2
第一节释义 ...... 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2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附表 ...... 15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永安药业、公司
| 永安药业、公司 | 指 |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陈勇、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 |
| 黄冈永安 | 指 | 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 |
| 本报告书 | 指 |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本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位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陈勇
姓名
| 姓名 | 陈勇 |
| 曾用名 | 无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422121***** |
| 住所 | 湖北省武汉市*** |
| 通讯地址 | 湖北省潜江市经济开发区广泽大道2号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黄冈永安
| 名称 | 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注册资本 | 687万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陈勇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1121615897168C |
| 经营期限 | 1995年11月09日至长期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生产、销售羟乙基磺酸钠及相关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以及其他需取得许可审批方可生产经营的产品);进口本企业科研所需的原辅料及机械设备、仪表、仪器和零配件;生产及销售医药中间体(非成品药)、非压力容器、中药加工设备、煎药机、包装机、包装材料等其他设备配件,医药化学技术研究咨询及转让(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条件的必须凭有效的许可证或批准文件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股东 | 陈勇持有黄冈永安57%股权;张敬兵持有黄冈永安16.7394%股权;马学芳持有黄冈永安14.5124%股权;其他自然人股东持有黄冈永安11.7482%股权。 |
| 注册地/通讯地址 | 团风县城南工业园 |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姓名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在永安药业任职情况 |
| 陈勇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湖北武汉 | 否 | 董事长 |
| 程国祥 | 男 | 董事 | 中国 | 湖北黄冈 | 否 | 无 |
| 凌剑 | 男 | 董事 | 中国 | 湖北黄冈 | 否 | 无 |
| 吴晓波 | 男 | 董事、经理 | 中国 | 湖北武汉 | 否 | 无 |
| 吴涛 | 男 | 监事 | 中国 | 湖北黄冈 | 否 | 无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在永安药业股东中,陈勇先生为黄冈永安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陈勇先生与黄冈永安构成一致行动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黄冈永安基于经营需要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4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黄冈永安持有公司股份10,529,232股(占总股本比例3.573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3.6415%)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32,300股(占总股本比例0.8933%,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9104%),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完成。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减持计划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次交易日期为2025年9月4日,黄冈永安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1万股。本次权益变动前,陈勇持有公司股份63,468,000股,占总股本21.5378%;黄冈永安持有公司股份10,529,232股,占总股本3.5731%;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公司股份73,997,232股,占总股本25.1108%。
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勇持有公司股份63,468,000股,占总股本21.5378%;黄冈永安持有公司股份10,119,232股,占总股本3.4339%;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73,587,232股,占总股本24.9717%。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陈勇 | 合计持有股份 | 63,468,000 | 21.5378% | 63,468,000 | 21.537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867,000 | 5.3844% | 15,867,000 | 5.3844%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7,601,000 | 16.1533% | 47,601,000 | 16.1533% | |
| 黄冈永安 | 合计持有股份 | 10,529,232 | 3.5731% | 10,119,232 | 3.433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529,232 | 3.5731% | 10,119,232 | 3.4339%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 合计持有股份 | 73,997,232 | 25.1108% | 73,587,232 | 24.9717%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6,396,232 | 8.9575% | 25,986,232 | 8.8184%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7,601,000 | 16.1533% | 47,601,000 | 16.1533% | |
注:计算“占总股本比例”时以公司总股本294,682,500股为基数。若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289,145,150股为基数,则本次权益变动前,陈勇持股比例为
21.9502%,黄冈永安持股比例为3.6415%;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共计为25.5917%。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勇持股比例为21.9502%,黄冈永安持股比例为3.4339%;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共计为25.449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期间 | 变动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黄冈永安 | 集中竞价 | 2025年9月4日 | 410,000 | 0.1391%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陈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3,468,000股,其中47,601,000股为限售股(高管锁定股)。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不限于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2黄冈永安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期为2014年12月30日。前次权益变动后,黄冈永安持有公司股份7,019,488股,约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3.7537%。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一)陈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同时也为黄冈永安的实际控制人,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及变动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的“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三)陈勇先生除担任公司董事长及黄冈永安董事长外,还担任黄冈永安日用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天安日用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武汉低维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永安康健药业(武汉)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武汉雅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北凌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潜江齐安氢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安莱斯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勇先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四)陈勇先生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五)公司董事会声明:公司董事会已经履行诚信义务,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情况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以上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签名):
陈勇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陈勇
2025年9月8日
(此页无正文,为《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签名):
陈勇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陈勇
2025年9月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湖北省潜江市经济开发区广泽大道2号 |
| 股票简称 | 永安药业 | 股票代码 | 002365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1 | 陈勇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2 | 黄冈永安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团风县城南工业园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73,997,232股持股比例:25.1108%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73,587,232股持股比例:24.9717%变动数量:410,000股变动比例:0.1391%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5年9月4日方式:集中竞价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中的“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此页无正文,为《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签名):
陈勇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陈勇
2025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