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0证券简称:亚太药业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0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0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0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0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6年02月03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南滨西路36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5)人 |
| 1.01 | 选举邱中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2 | 选举宗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3 | 选举杨志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4 | 选举程娜娜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5 | 选举韩俊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选举谢进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2 | 选举盛天琦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3 | 选举于桂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月2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3、以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5名,应选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议案3.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6、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公司在审议本次议案时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02月0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南滨西路36号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02月05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炜、朱凤联系电话:0575-84810101传真:0575-84810101地址: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南滨西路36号邮编:312366邮箱:ytdsh@ytyaoye.com
5、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1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70”,投票简称为“亚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2月0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2月09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
15,结束时间为2026年02月09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26年02月09日(星期一)召开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本单位/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1.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5)人 | 票数 | ||
| 1.01 | 选举邱中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2 | 选举宗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3 | 选举杨志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4 | 选举程娜娜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5 | 选举韩俊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2.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票数 | ||
| 2.01 | 选举谢进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2.02 | 选举盛天琦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2.03 | 选举于桂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3.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说明:1、以上1.00、2.00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1)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以上3.00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做出投票指示,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