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北农(002385)_公司公告_大北农: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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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23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北农”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大北农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10号)注册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1,480,36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99,999,998.22元,扣除总发行费用(含增值税金额)人民币7,394,480.3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2,605,517.8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4年7月26日出具XYZH/2024CDAA4B0344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1.年产24万吨猪配合饲料生产线项目114,397,000.0062,807,000.0059,662,954.3494.99%
2.年产12万吨猪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54,768,200.0049,959,200.0049,959,200.00100.00%
3.辽宁盛得大北农生产反刍饲料基地项目74,000,000.0035,570,100.0035,570,100.00100.00%
4.大北农辽宁区核心科技园建设项目200,080,500.0029,485,027.5929,485,027.59100.00%
5.大北农(玉田)生猪科学试验中心项目78,941,300.0078,941,300.0028,155,452.4435.67%
6.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一期76,713,000.0099,027,590.2780,948,746.0081.74%
7.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0207,781,700.00207,781,700.00100.00%
江西赣州大北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粮谷深加工项目-26,400,000.0021,419,843.9481.14%
襄阳大北农年产24万吨饲料加工项目-29,060,000.0020,819,943.5671.64%
茶陵大北农生猪产业链饲料项目-18,000,000.0017,444,313.6896.91%
安徽大北农设备设施升级项目-5,350,000.004,402,243.0382.28%
阜阳大北农设备设施升级项目-7,800,000.005,902,761.4775.68%
高安大北农设备设施升级项目-4,440,000.004,050,701.1091.23%
江西大北农设备设施升级项目-4,140,000.004,140,000.00100.00%
淮阴大北农设备设施升级项目-4,300,000.002,458,404.0057.17%
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二期-29,543,600.005,805,916.2419.65%
小计898,900,000.00692,605,517.86578,007,307.39-

2025年1月,由于市场情况变化,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大北农辽宁区核心科技园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5,134.82万元全部变更为用于江西赣州大北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粮谷深加工项目、襄阳大北农年产24万吨饲料加工项目、

茶陵大北农生猪产业链饲料项目、安徽大北农设备设施升级项目、阜阳大北农设备设施升级项目、高安大北农设备设施升级项目、江西大北农设备设施升级项目、淮阴大北农设备设施升级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一期、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二期等项目建设。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开户行银行账号余额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支行11151501040010302342,502.54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支行11050180360000001729112,458.96
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6665550551,860,511.27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450501100494000008013,910.23
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木萨尔县支行30070301040021021已销户
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422140100100126244已销户
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422080100100412703已销户
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田县支行5072700104003662615.00
9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行360501810164000019432,550,325.07
1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城支行569087988682148,282.56
1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茶陵城南支行18118801040004889557,923.21
1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34050146540800005993120,000.00
1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3405017128080000228024.06
1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八景支行1402370104000835754.22
1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贤县140184010400091935.75
支行
16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170121000000041320.06
17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分行110551010400058784,125,421.90
合计9,821,454.83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为了更好地确保募投项目的稳步实施,结合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一期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
2阜阳大北农设备设施升级项目2025年09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
3淮阴大北农设备设施升级项目2025年09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一期随着企业数智化技术发展,为更好地利用新的数智化技术赋能企业管理,公司进行IT架构的整体规划调整,项目需要根据新的规划适配调整,进行分步实施,项目投资进度放缓,经评估预计需要延期才能完成建设。

阜阳大北农设备设施升级项目、淮阴大北农设备设施升级项目由于项目所在地较长时间连续阴雨、以及极端高温等天气因素对工程施工产生较大影响,导致项目延期。

(三)分期投资计划及后续保障措施

为确保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够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长远规划,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

化加快调整公司信息架构规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建设进度,优化资源配置。对于饲料生产设备设施升级项目,公司将在天气因素有利情况下,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客观审慎决定,本次调整仅调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没有实质性变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募投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主要投资内容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潘登马明宽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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