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91股票简称:长青股份公告编号:2025-025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个别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5日(星期五)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5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002号(长青国际酒店)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国权先生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191人,代表股份288,923,7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46.2377%。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81人,代表股份43,469,8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6.9567%。
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中独立董事杨光亮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80,090,91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4.824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8人,代表股份8,832,8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1.4136%。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88,923,754股,同意287,457,2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24%;反对1,439,3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82%;弃权2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88,923,754股,同意286,532,4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23%;反对2,183,0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56%;弃权208,2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1%。本议案获得通过。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88,923,754股,同意286,524,9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97%;反对2,372,0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10%;弃权2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88,923,754股,同意286,532,3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23%;反对2,372,1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0%;弃权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本议案获得通过。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88,923,754股,同意286,424,3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49%;反对2,480,1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84%;弃权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88,923,754股,同意286,406,6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88%;反对2,488,0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11%;弃权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本议案获得通过。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88,923,754股,同意286,532,6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24%;反对2,371,8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09%;弃权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本议案获得通过。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88,923,754股,同意286,532,4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23%;反对2,372,0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10%;弃权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88,923,754股,同意287,366,8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11%;反对1,517,7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53%;弃权3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本议案获得通过。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88,923,754股,同意287,385,3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75%;反对1,517,3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52%;弃权2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3,469,851股,同意41,931,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609%;反对1,517,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05%;弃权2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85%。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王高平、俞凯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