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3证券简称:力生制药公告编号:2025-065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平先生、滕飞先生、王福军先生、段爽女士和卢小曼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雷英女士、魏东芝先生和张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王茜女士共同组成第八届董事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可卸任。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4日
附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张平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理工大学化学制药专业工学学士,天津财经大学企业管理硕士,南开大学企业管理博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天津药物研究院技术研究员;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董事;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中药现代化工作部部长、科技质量部部长、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董事;天津田边制药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曾援藏任昌都县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任天津市宁河区副区长。现任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董事长;江西青春康源制药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天津乐敦中药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其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经本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张平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直接持有本公司136,000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
滕飞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天津市中环电子计算机公司进出口部、办公室职员,外事科副科长、科长,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对外经济合作部经理,天津市中环华祥电子有限公司副经理,三星爱商(天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天津市中环电子计算机有限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天津环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恒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天津泰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香港津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现任天津泰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天津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香港津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董事。其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经本公司在最高人民法
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滕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王福军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天津大学,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天津乐敦中药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现任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天士力生物医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其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况,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经本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王福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直接持有本公司136,000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5%。
段爽女士:
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天津分所审计部审计师,天津泰达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审计部副经理、经理,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合规内审部副经理,天津泰达绿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天津泰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其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况,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经本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段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卢小曼女士:
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天津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天津津联国鑫投资有限公司投行部副总监、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天津医药集团总裁助理兼财务副总监。其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况,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经本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小曼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雷英女士:
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副主任译审职称。历任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总公司干部、部门负责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国际合作部副主任、主任;苏州胶囊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国际部主任,副秘书长、秘书长、副会长兼秘书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执行会长;《制药工业蓝皮书》编委;《中国工业史·医药工业卷》编委。其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况,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经本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雷英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魏东芝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东化工学院,工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国家二级教授。历任华东理工大学生物化学研究所所长、生物工程学院院长、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科学与艺术学部部长、中科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副所长(兼)。现任华东理工大学鲁华生物技术研究所创始人/所长,中国轻工业生物催化与智能
制造重点实验室主任,华东理工大学生物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生物技术国家一流专业责任教授,“生物学”一级博士点负责人,“生物学”博士后流动站负责人,《酶工程》国家精品课程、国家资源共享课程、国家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国家“酶工程课程虚拟教研室”主任。中国化工学会会士,国家重点学科-生物化工学科带头人,上海市重点学科-生物工程学科带头人。上海生物工程学会理事长,中国微生物学会酶工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教育部生物技术与生物工程专业教指委副主任,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酶制剂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中国生物工程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科协“九大”代表。其本人开拓了酶与生物催化、细胞工厂与合成生物及生物过程工程三大技术平台,面向生物基产品(化工、医药、轻工、食品、化妆品、农药等各应用场景)绿色生物制造,累计创造产值1500多亿元。2002-2022年先后5次主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及重点研发项目,负责完成国家863、973课题、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攻关、上海市重点项目等20余项。发表论文500余篇,著作3部,发明专利70余项。获得国家新药临床证书3项,培养博士、硕士500余人。以第一完成人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6项,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嘉奖;获谈家桢生命科学产业化奖、杜邦杰能科“中国酶工程杰出贡献奖”等多个奖项;获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教育部新世纪人才、上海市科技领军人才等多项殊荣;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和上海市特殊津贴。其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况,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经本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东芝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梅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管理学博士,正高级会计师,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执业资格。历任天津市新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主任会计师和所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市新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和主任会计师。其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况,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经本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