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泰(002402)_公司公告_和而泰: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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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而泰: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14

证券代码:002402证券简称:和而泰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建伟先生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所致。

、本次权益变动后,刘建伟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38,133,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为

15.0000%,持股比例触及5%的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于2026年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建伟先生计划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之后的

个月内(2026年

日至2026年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417,831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不超过

2.0000%)。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近日,公司收到刘建伟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在2026年

日至2026年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2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68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

0.0682%。本次权益变动后,刘建伟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8,13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15.0072%减少至14.939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由15.0682%减少至15.0000%,触及5%的整数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建伟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2月11日-2026年2月13日
权益变动过程刘建伟先生于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2月1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2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8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0.068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和而泰股票代码002402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62.840.0682
62.840.0682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股份性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38,762,10015.0682138,133,70015.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4,690,5253.767134,062,1253.6988
有限售条件股份104,071,57511.3012104,071,57511.3012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公司于2026年1月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刘建伟先生本次减持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否?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否?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是□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924,638,285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为920,891,585股。

2、持股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920,891,585股为基数进行计算。

3、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刘建伟先生本次股份减持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任何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建伟先生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截至本公告日,刘建伟先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成,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刘建伟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2、刘建伟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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