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7证券简称:多氟多公告编号:2025-093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氟多”或“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宁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宁福”或“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83,333.33万元,注册资本由262,538万元变更为345,871.33万元。依据北京中致成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报告文号为(中致成评报字[2025]第0306号)的《广西宁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事宜涉及的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广西宁福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0月31日,广西宁福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10,710.84万元。经广西宁福各股东方共同协商后,一致同意以100,000万元的价格认购广西宁福新增注册资本83,333.33万元,其余16,666.67万元计入广西宁福资本公积。广西宁福其他股东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广西宁福的持股比例将由增资前70.2916%增加至77.4494%。广西宁福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财务报表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董事长李世江先生为本公司及广西宁福股东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全体非关联董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6位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五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
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03341682572D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李世江
4、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5年05月13日
6、住所: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多氟多科技大厦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饮料生产;食品销售;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酒店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李世江(实际控制人)持股68%,李云峰持股10%,李凌霄持股8%,李世斌持股6%,其他股东合计持股8%。
9、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4,471.09万元,净资产为58,388.47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22,653.66万元,净利润为3,356.37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10,802.51万元,净资产为58,029.18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23,248.85万元,净利润为1,637.02万元。(未经审计)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长李世江先生为本公司及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1、经查询,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广西宁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3MAA79BXR1D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李云峰
5、注册资本:262,538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1年07月26日
7、住所: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昌隆路45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照明器具制造;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节能管理服务;再生资源加工;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财务情况:2024年度,广西宁福实现营业收入172,968.64万元,净利润-46,057.68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506,076.53万元,净资产为221,973.21万元。(已经审计)
2025年1-9月,广西宁福实现营业收入207,211.78万元,净利润2,483.49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588,973.20万元,净资产为224,473.52万元。(未经审计)
10、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本次增资前 | 本次增资后 | ||||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
|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35,732.14 | 70.2916% | 货币出资 | 119,065.47 | 77.4494% | 货币出资 |
| 148,810 | 股权出资 | 148,810.00 | 股权出资 | |||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本次增资前 | 本次增资后 | ||||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
| 小计 | 184,542.14 | 70.2916% | - | 267,875.47 | 77.4494% | - |
| 南宁科晟能源动力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7,799.43 | 22.0156% | 货币出资 | 57,799.43 | 16.7113% | 货币出资 |
| 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10,357.14 | 3.9450% | 货币出资 | 10,357.14 | 2.9945% | 货币出资 |
| 广西宁芯聚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142.86 | 1.5780% | 货币出资 | 4,142.86 | 1.1978% | 货币出资 |
| 爱玛创业投资(宁波)有限公司 | 5,178.57 | 1.9725% | 货币出资 | 5,178.57 | 1.4973% | 货币出资 |
| 南宁揽胜泽泉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17.86 | 0.1973% | 货币出资 | 517.86 | 0.1497% | 货币出资 |
| 合计 | 262,538 | 100% | 345,871.33 | 100% | ||
11、广西宁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该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依据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报告文号为(政旦志远审字第250001349号)的《广西宁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0月31日,广西宁福(本部)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60,060.55万元。
2、依据北京中致成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报告文号为(中致成评报字[2025]第0306号)的《广西宁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事宜涉及的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0月31日,广西宁福(本部)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10,710.84万元。经广西宁福各股东方共同协商后,一致同意公司以100,000万元的价格认购广西宁福新增注册资本83,333.33万元。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增资方):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1:南宁科晟能源动力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2: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3:爱玛创业投资(宁波)有限公司
乙方4:广西宁芯聚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5:南宁揽胜泽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目标公司):广西宁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甲方拟按照本协议约定条件以货币出资的形式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其他现有股东同意甲方以本协议约定条件增资并放弃本次增资相关的优先认购权等其他优先权益。
2、各方一致同意,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由262,538万元增加至345,871.33万元,新增注册资本83,333.33万元全部由甲方认购,即甲方以100,000万元的价格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83,333.33万元,其余16,666.67万元计入目标公司资本公积。
3、目标公司应于本协议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就本次增资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各方应予必要的配合。自广西宁福登记日起,增资方即成为持有本次增资新增注册资本的公司股东,并按照股权比例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
4、各方一致同意,甲方应于2026年12月31日前,按约定的应支付的增资价款全部支付至目标公司银行账户;具体出资时间由目标公司根据其项目建设进度通知甲方实缴出资时间。
5、各方已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履行一切必要的内部程序确保其具有完全法律权利、能力、必要的政府批准和第三方同意等所有必需的权限以达成、签署和递交本协议并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6、本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经各方签署生效后,及经新公司章程生效后,将对该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效力;
六、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广西宁福进行增资,发展战略明确清晰,有利于促进新能源电池业务板块健康快速发展。本次增资事宜不会对日常经营现金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七、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本年初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与关联方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各类关联交易金额97,888.13万元(不含税)。
八、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子公司广西宁福本次增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对价明确、公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2、监事会意见本次增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对控股子公司广西宁福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关于广西宁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
5、《广西宁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事宜涉及的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6、《广西宁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