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410证券简称:广联达公告编号:
2025-063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董事刘谦、云浪生、王爱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5-050),控股股东刁志中先生、董事刘谦先生、云浪生先生、王爱华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部分股份。其中,刁志中先生拟减持不超过3,280万股;刘谦先生拟减持不超过60万股;董事云浪生拟减持不超过15万股;王爱华先生拟减持不超过50万股。
截至目前,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刁志中先生已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实施结果的公告》(2025-062)。
公司近日收到董事刘谦先生、云浪生先生、王爱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姓名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王爱华 | 集中竞价 | 2025.08.26 | 15.35 | 100,000 | 0.0061% |
| 刘谦 | 减持期间未发生减持 | ||||
| 云浪生 | 减持期间未发生减持 | ||||
注:
(
)王爱华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含前述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应增加的股份)及股权激励的股份。
(
)上述计算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王爱华 | 合计持有股份 | 581.3435 | 0.3548% | 571.3435 | 0.348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5.3359 | 0.0887% | 135.3359 | 0.0826%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36.0076 | 0.2661% | 436.0076 | 0.2661%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股东《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