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撒文化”)控股股东凯撒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集团”)向受让方何啸威先生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47,833,3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受让方与公司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受让方何啸威承诺,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自过户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
4、2025年11月6日,本次协议转让涉及的公司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5年8月22日,公司控股股东凯撒集团与公司董事、总经理何啸威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凯撒集团将其所持凯撒文化47,833,300股股份(占凯撒文化总股本的
5.00%)转让给何啸威,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价格为3.33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为159,284,889.00元。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3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于2025年11月6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5年11月5日。本次协议转让办理情况与前期披露情况、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凯撒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和何啸威先生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凯撒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187,409,497 | 19.59% | 139,576,197 | 14.5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7,409,497 | 19.59% | 139,576,197 | 14.59%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 志凯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27,770,712 | 2.90% | 27,770,712 | 2.9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770,712 | 2.90% | 27,770,712 | 2.9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 郑合明 | 合计持有股份 | 100,000 | 0.01% | 100,000 | 0.0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0,000 | 0.01% | 100,000 | 0.01%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 何啸威 | 合计持有股份 | 805,557 | 0.08% | 48,638,857 | 5.0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05,557 | 0.08% | 48,638,857 | 5.08%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受让方何啸威先生合计持有的公司48,638,85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8%,成为公司持股5%及以上股东;凯撒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志凯有限公司、郑合明合计持有公司167,446,90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50%。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存在承诺变更、豁免或承接的情况。凯撒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其在公司在各类文件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受让方何啸威先生合计持有的公司48,638,85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8%,成为公司持股5%及以上股东。并承诺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自过户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