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氧股份(002430)_公司公告_杭氧股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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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11

股票代码:002430股票简称:杭氧股份公告编号:2025-094转债代码:127064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发生。

2、本次会议中的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二、会议通知情况《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已于2025年9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0日下午14:30;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伟先生;

4、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杭氧股份临安制造基地综合楼A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92,328,474股,占公司总股本978,351,447股的60.5435%,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30,001,171股,占公司总股本978,351,447股的54.1729%;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23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2,327,303股,占公司总股本978,351,447股的6.3706%。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3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62,403,403股,占公司总股本978,351,447股的6.3784%。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表决情况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表决结果:同意592,256,17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8%;反对2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弃权4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2,331,1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1%;反对2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6%;弃权4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3%。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592,180,47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0%;反对7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弃权6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2,255,4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28%;反对7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2%;弃权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提案》表决结果:同意587,976,0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52%;反对4,282,5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30%;弃权6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8,051,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254%;反对4,282,5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26%;弃权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融资及担保管理制度>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587,978,7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57%;反对4,282,3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30%;弃权6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8,053,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297%;反对4,282,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23%;弃权6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587,991,5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78%;反对4,282,5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30%;弃权5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8,066,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502%;反对4,282,5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26%;弃权5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2%。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587,992,4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80%;反对4,281,9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29%;弃权5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8,067,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517%;反对4,281,9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16%;弃权5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592,232,57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8%;反对2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6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2,307,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3%;反对2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5%;弃权6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2%。

六、见证律师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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