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机构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该事项已于2025年4月18日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原委派许菊萍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因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章磊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
二、本次变更后质量控制复核人情况
1、基本信息
| 姓名 | 角色 | 成为注册会计师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家数 |
| 章磊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05年 | 2003年 | 2019年7月 | 2025年 | 签署上市公司5家,签署挂牌公司11家;复核上市公司3家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诚信记录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章磊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 1 | 章磊 | 2024年12月30日 | 行政监管措施 | 浙江证监局 | 对在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的收入审计不到位、贸易业务审计不到位的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3、独立性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章磊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