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管道(002443)_公司公告_金洲管道: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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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洲管道: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30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金洲智慧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金洲智慧”)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再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起始日解除日期质权人
上海金洲智慧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11,000,0009.95%2.11%2025年1月22日2026年1月26日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11,000,0009.95%2.11%---

2、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起始日解除日期质权人质押用途
上海金洲智慧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4,714,2004.26%0.91%2025年1月22日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身生产经营
13,000,00011.76%2.50%2025年4月10日浙江银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26,285,80023.78%5.05%2025年4月15日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44,000,00039.80%8.46%----

3、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是否为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质押用途
上海金洲智慧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11,000,0009.95%2.11%2026年1月27日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身生产经营
合计-11,000,0009.95%2.11%------

上述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上海金洲智慧110,559,27921.24%44,000,00055,000,00049.75%10.57%00.00%1,017,5001.83%
合计110,559,27921.24%44,000,00055,000,00049.75%10.57%00.00%1,017,5001.83%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用于控股股东自身生产经营需求。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金洲智慧持有本公司股份110,559,2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24%,本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1,0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9.9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1%。本次股份质押办理完毕后,其持有的累计处于被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55,000,00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其持股总数的49.7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57%。

3、本次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除以上情况外,不存在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处于被质押状态的情况。

上海金洲智慧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股份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当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或被强制过户风险时,公司

控股股东将及时通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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