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文化(002445)_公司公告_中南文化: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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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文化: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06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中南路3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薛健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68人,代表股份705,956,4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04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68人,代表股份705,956,4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044%。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04,855,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1%;反对1,05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8%;弃权49,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057,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885%;反对1,05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26%;弃权49,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4,842,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2%;反对1,0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7%;弃权6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044,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069%;反对1,0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58%;弃权6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7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4,845,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6%;反对1,05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8%;弃权6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047,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248%;反对1,05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26%;弃权6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2.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4,845,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6%;反对1,05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0%;弃权5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047,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248%;反对1,05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88%;弃权5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64%。

表决结果:通过。

2.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4,856,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2%;反对1,05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9%;弃权4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058,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929%;反对1,05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51%;弃权4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0%。

表决结果:通过。

2.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4,723,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4%;反对1,18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76%;弃权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925,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002445证券简称:中南文化公告编号:2025-051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722%;反对1,18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33%;弃权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45%。

表决结果:通过。

2.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04,817,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7%;反对1,1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9%;弃权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019,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521%;反对1,1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75%;弃权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4%。

表决结果:通过。

2.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4,844,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5%;反对1,05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8%;弃权6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046,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186%;反对1,05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26%;弃权6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8%。

表决结果:通过。

2.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04,856,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3%;反对1,05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8%;弃权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058,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954%;反对1,05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02%;弃权49,200股,

证券代码:002445证券简称:中南文化公告编号:2025-051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45%。

表决结果:通过。

2.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05,540,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1%;反对35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4%;弃权6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741,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248%;反对35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26%;弃权6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6%。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范艺娜、谭燕蓉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南文化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南文化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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