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155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鑫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77人,代表股份324,870,3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4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57,489,8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74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73人,代表股份67,380,4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654%。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4人,代表股份67,464,3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7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83,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3人,代表股份67,380,4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654%。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律师代表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与会股东代表对议案审议,达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议结果:同意324,783,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6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弃权1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从灿律师和王天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