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1月12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锋峰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公司董事长孙锋峰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选举各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如下: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召集人 | 成员名单 |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 孙锋峰 | 金佳彦、孙群慧 |
| 审计委员会 | 靳明 | 季建阳、洪伟刚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程峰 | 师庆运、靳明 |
| 提名委员会 | 季建阳 | 孙锋峰、程峰 |
公司各委员会成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