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股份”或“公司”),于2015年
月
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议案》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同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
月
日和2015年
月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2019年
月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同意将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由
个月延长至
个月(自2016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并修订持有人的退出机制,完善相关流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
月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鉴于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6年
月
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
2016年3月8日,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完成,认购公司股票6,334,200股,认购价格为11.26元/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36个月(自2016年3月8日至2019年3月7日),锁定期已于2019年3月7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9日和2019年3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日,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余额为3,533,7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0.10%。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终止及存续期届满后的处置办法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120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自2016年3月8日至2026年3月7日)。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出售的限制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或因股票流动性不足等市场原因导致标的股票未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相应延期。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应经公司董事会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同意。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四)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的处置办法
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分配剩余资产。
三、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一)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已于2019年5月24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存续期届满前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卖出的时机和数量。
(二)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