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
月
日以通讯、书面报告或网络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勇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出席监事
人,亲自出席监事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
票赞成、
票弃权、
票反对、
票回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变更《公司章程》需办理变更登记,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