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近日,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非独立董 事兼总裁刘树茂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树茂先生因工作调整向公司董事会申请 辞去董事及总裁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刘树茂先生原定任期结束之日为2027 年10 月10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树茂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 起生效。刘树茂先生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工作交接。其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生 产经营和相关管理工作。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刘树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 的承诺事项。
刘树茂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总裁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应 尽职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刘树茂 先生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6 年3 月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和《关于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高级管理人员候选
人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红举先生为公司总裁。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关于变更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提名李红举先 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 本次变更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关于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李红举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7 日
附件:
李红举先生简历:
李红举,男,1985 年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经济学学士。曾任职于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先后任中车株洲所株 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中心物流专员、沈阳公司采购经理、沈阳公司 物流经理、城轨事业部区域营销经理,一汽中车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营销总监, 中车株洲所湖南中车智行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市场经理,本公司副总裁等职务。现 任本公司总裁。
李红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间接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 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