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源股份(002501)_公司公告_利源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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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27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有智能”)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已部分解除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一)解除冻结及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冻结及轮候冻结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解除冻结执行人名称起始日解除日期原因
倍有智能222,565,89427.82%6.27%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1月22日2026年3月25日解除冻结
37,528,8784.69%1.06%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6,378,6400.80%0.18%长春新区人民法院2023年9月18日解除轮候冻结
合计266,473,41233.31%7.51%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截至本报告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累计被冻结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冻结情况
倍有智能800,000,00022.54%539,905,22867.49%15.21%冻结

二、其他事项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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