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有智能”)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已部分解除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一)解除冻结及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冻结及轮候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解除冻结执行人名称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原因 |
| 倍有智能 | 是 | 222,565,894 | 27.82% | 6.27% |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年1月22日 | 2026年3月25日 | 解除冻结 |
| 37,528,878 | 4.69% | 1.06% |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 |||||
| 6,378,640 | 0.80% | 0.18% |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 2023年9月18日 | 解除轮候冻结 | |||
| 合计 | 266,473,412 | 33.31% | 7.51%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截至本报告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情况 |
| 倍有智能 | 800,000,000 | 22.54% | 539,905,228 | 67.49% | 15.21% | 冻结 |
二、其他事项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