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榨菜(002507)_公司公告_涪陵榨菜: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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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27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披露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后,不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实现净利润440,706,766.02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2,926,489.97元,2025年半年度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4,093,135,105.82元,2025年半年度末母公司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1,968,041,792.05元。

根据“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执行”的规定,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1,968,041,792.05元。

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和资本公积情况,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更好地回馈股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规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以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153,919,028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计派现金

红利230,783,805.6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

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分配政策。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三、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一贯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制定本次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分配利润拟用于满足日常项目建设、销售、生产等经营需求,以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理性。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积极履行利润分配政策,为投资者提供合理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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