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5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公司应到独立董事4人,实到独立董事4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是综合考虑公司与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环境,结合目前本次交易事项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并经公司审慎研究和充分论证后作出的决定,终止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条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史劲松、程贤权、张志宏、王冠群
2025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