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茂退(002509)_公司公告_R广茂1:关于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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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20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2024年12月11日,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茂生物”)破产重整案,并指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广东海日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并定于2025年8月18日15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7月4日披露的《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通知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5-019)。现将中茂生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权人会议召开及参会情况

2025年8月18日15时,中茂生物破产重整案在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形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平台:元生破产案件信息管理系统。

二、债权人会议议程

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如下:

(一)通报破产案件审理情况;

(二)宣布债权人会议职权;

(三)管理人作执行职务工作报告;

(四)管理人作债权申报与审查工作报告;

(五)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

(六)管理人作财产状况调查报告;

(七)管理人报告《债权人会议召开、议事及表决规则》并提请会后15日内表决;

公告编号:2025-026

(八)管理人报告《财产管理方案》并提请会后15日内表决;

(九)管理人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并提请审议;

(十)债权人提问。

三、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事项

1.《关于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该事项采用会后书面邮寄方式表决,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2日前,管理人将另行公告该事项表决结果。

2.《关于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的召开、议事及表决规则》,该事项采用会后书面邮寄方式表决,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2日前,管理人将另行公告该事项表决结果。

四、风险提示

破产重整期间,公司将根据破产重整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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