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40证券代码:400086 证券简称:R广茂1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退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一控股股东的母公司和被告一的母公司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年11月21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年11月21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案将于2025年12月18日9时开庭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一
姓名或名称:广州燊农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邓明添与退市公司的关系:退市公司系原告控股股东的全资母公司
2、 原告二
姓名或名称:潘发与退市公司的关系:无
3、 被告一
姓名或名称: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与退市公司的关系:系退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 被告二
姓名或名称:南安宏和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黄萍萍与退市公司的关系:被告二曾是退市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员工
5、 被告三
姓名或名称:陈秀玉与退市公司的关系:曾是退市公司的股东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债权转让给宏和公司时,却未收取任何转让对价。
1.请求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清偿673965.8元借款及利息【以673965.8元为本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为利率,自2025年7月29日起算至被告清偿之日止,现暂计至2025年10月31日,为21342.25元】共计695308.05元;
2.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134793.16元;
3.请求判令被告二、被告三立即停止以签订合同承担虚假债务的方式转移被告一资产的行为以及对原告债权的侵权行为;
4.请求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对被告一所负原告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请求判令原告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30000元由被告承担;
6.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1.请求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清偿673965.8元借款及利息【以673965.8元为本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为利率,自2025年7月29日起算至被告清偿之日止,现暂计至2025年10月31日,为21342.25元】共计695308.05元;
2.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134793.16元;
3.请求判令被告二、被告三立即停止以签订合同承担虚假债务的方式转移被告一资产的行为以及对原告债权的侵权行为;
4.请求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对被告一所负原告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请求判令原告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30000元由被告承担;
6.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2月18日开庭审理。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2月18日开庭审理。对公司经营方面无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公司经营方面无不利影响。对公司财务方面无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对公司财务方面无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无(2025)粤0904民初10464号传票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