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1证券简称:天顺风能公告编号:2025-078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有公
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3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193号来福士广场T3座12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
| 2.01 |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2 | 本次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5 | 发行数量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6 | 限售期安排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7 |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8 |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9 | 上市地点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10 |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7.00 |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9.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0 |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部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5) |
| 10.0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1.00 |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1-9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3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12月26日下午18:00点前送达至公司,或邮件发送至会议联系人邮箱)。信函、传真或邮件发出后,请致电会议联系人进行确认,以免出现登记信息未送达的情形。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6日下午18:00之前。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193号来福士广场T3座12层),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联系方式及其它说明
(1)联系人:于永洪
(2)联系电话:021-52310067
(3)传真:021-52310070
(4)电子邮箱:yuyh@titanwind.com.cn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2:授权委托书。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31;投票简称:天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兹授权委托(先生或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9日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名称(法人名称,自然人姓名):。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委托人持股数量:股。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 |||
| 2.01 |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 2.02 | 本次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 | |||
| 2.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 2.0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 |||
| 2.05 | 发行数量 | √ | |||
| 2.06 | 限售期安排 | √ | |||
| 2.07 |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 | |
| 2.08 |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 |
| 2.09 | 上市地点 | √ | |
| 2.10 |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 9.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 10.00 |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部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5 | |
| 10.0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 √ | |
| 10.0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 √ | |
| 10.0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 | |
| 10.0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 | |
| 10.0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 | |
| 11.00 |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25年月日注:请在表决议案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结果无效,按弃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