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股票上 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 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累计金额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
诉讼 类型
序号 原告 被告
诉讼金额 (万元)
受理法院/
仲裁委 进展情况
北京市第
三中级人 民法院
金信达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
司
经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250 万
元。已申请执行。
1 林州重机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 纠纷
250.00
合同 纠纷 3,030.48 民法院 林州市人 案件正在审理中。
湖南国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赵海峰
2 林州重机矿建 工程有限公司
李金胥、李世卿、山西中凯实 业集团有限公司、武建华、张 志玫、张志俊、田时和、李金
铎、山西中凯实业集团有限公
司职工合股基金会、山西梅园 华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闫增
文、何小花
安阳市中
级人民法 院
合同 纠纷 32,049.24
3 林州重机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已立案。
经法院调解,达成和解,被告分期
支付原告228.30 万元,剩余74.17
万元以房产抵债。截至目前被告正 在履行支付义务。
4 新乡市教育化 工助剂厂 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 合同 纠纷 302.47 林州市人 民法院
5 卞成标 林州重机矿建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 纠纷 232.84 林州市人 民法院 案件正在审理中。
6 曲业正、郇义栋 林州重机矿建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 纠纷 437.99 古交市人 民法院 案件正在审理中。
合计 36,303.02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表中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结案,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 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事项进展,及时依据会 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 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