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8日以电话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
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戴克勤先生担任主持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经各位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部分闲置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公司转让闲置房产,交易价格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确定,价格公允,可以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由“内生式发展”为主的模式,转型为“内生式发展与外延式发展协同并进”的双轮驱动模式,同时考虑核心团队稳定(基于骨干员工持股情况)及公司可持续发展,遵循发展优先,分红适度的原则,平衡短期回报与长期价值,公司拟定的《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建立了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戴克勤、都晓芳、李正飞
202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