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环境(002573)_公司公告_清新环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时间:2025年10月15日

清新环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17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清新环境股票代码:

00257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泰资管-中泰资管7726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中泰资管560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75号24楼05室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0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集中竞价)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环境”)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清新环境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1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泰资管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泰资管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泰资管-中泰资管7726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中泰资管560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上市公司、清新环境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资管计划中泰资管560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14,152,670股清新环境股份之行为
本报告/本报告书《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名称

名称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75号24楼05室
法定代表人黄文卿
注册资本16,666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121159314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8月13日
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4年8月13日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方式电话:021-20521111传真:021-50933716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0060%
2深圳派特纳投资企业(有限合伙)3,999.6024%
3深圳前海山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666.401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黄文卿董事长中国中国
徐建东董事、总经理中国中国
孙海昕董事中国中国
胡开南董事中国中国
林涛独立董事中国中国

何植松

何植松独立董事中国中国
刘伟独立董事中国中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清新环境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需求,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个月内权益变动计划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公司股东中泰资管计划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4,152,670股,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个月内继续减持其持有的清新环境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5日中泰资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36,700股,中泰资管计划持股数量由71,800,000股变为70,763,300股,持股比例由5.073%变为5.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泰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71,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07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泰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70,76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权利受限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清新环境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以及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及其声明和附表;

4、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泰资管-中泰资管7726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中泰资管5601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法定代表人(签字):

黄文卿

(本页无正文,仅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泰资管-中泰资管7726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中泰资管5601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法定代表人(签字):

黄文卿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市
股票简称清新环境股票代码00257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泰资管-中泰资管7726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中泰资管560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75号24楼05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71,800,000股持股比例:5.07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减少1,036,700股变动比例:减少0.073%变动后持股数量:70,763,300股变动后持股比例:5.0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5年10月15日
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本页无正文,仅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泰资管-中泰资管7726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中泰资管5601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法定代表人(签字):

黄文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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