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将2022年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拟注销股份数量:本次变更用途并注销的股份共计6,106,1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53%。
3、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且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存续时间即将期满三年,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6,106,100股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按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回购股份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8)。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106,100股,占公司回购完成时总股本的0.53%,最高成交价为19.28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99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100.6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截至目前,公司暂未使用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自身价值的认可,为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响应政策号召,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回报投资者能力,提振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和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等因素综合考量,公司拟对上述已回购股份之用途进行变更。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的6,106,100股,拟由原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份将由1,147,428,712股变更为1,141,322,612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54,565,878 | 22.19 | 254,565,878 | 22.30 |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892,862,834 | 77.81 | -6,106,100 | 886,756,734 | 77.70 |
| 股份总数 | 1,147,428,712 | 100 | -6,106,100 | 1,141,322,612 | 100 |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本次6,106,100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47,428,712股变更为1,141,322,612股。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回购股份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有利于提升每股收益水平,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和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注销手续,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办理减少注册资本、企业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