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丹利(002588)_公司公告_史丹利: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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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22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故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须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6,778,390.23元,母公司报表中实现的净利润为597,884,597.61元。按母公司报表中实现的净利润,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255,698,830.22元,扣除上年度利润分配299,491,914.80元,截至2025年

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554,091,513.03元,资本公积余额为265,330,148.05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003,666,268.09元,资本公积余额为273,842,115.47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可供分配利润为3,554,091,513.03元,资本公积余额为265,330,148.05元。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2025年

日公司总股本1,151,891,980股为基数,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股利

0.45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共计51,835,139.10元。(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时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如发生变化,分

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说明公司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水平、未来发展规划及股东回报制定的,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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